性爱「换姿势」痛到喊不要却被硬做 OL告前男友性侵

▲在台北市担任企划工作小菁,控诉和男友发生性行为时,因痛喊停止却未停,对男友提告性侵。(图/当事人提供)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32岁OL小菁(化名),透过网路认识自称在知名电子大厂任职的吴姓男子,却在一次进行性行为「换姿势」时,痛到大喊「我快受不了了!你停止!」但吴男完全没停下来,当天2人分手,3天后小菁发现下体流出血块,经多家医院诊断结果罹患「输卵管脓疡」、「卵巢囊肿」等,恐怕得切除卵巢,决定提告性侵。

一提到卵巢可能被切除,生育能力受到影响,小菁就忍不住哽咽。她指出,双十连续假期和吴男在同居住处温存、发生性关系过程中吴男要求「换姿势」,小菁配合,没想到一阵阵疼痛下腹部传来;由于当时小菁背对吴男,双脚被控制行动无法踢开,只好大喊「我快受不了了!你停止!」一连喊了好几次,但吴男未理会继续做完。事后小菁质问「为什么要那么用力?」吴男回答「因为太爱妳!」

▲小菁提出就诊纪录医师告诉她恐得动切除手术。(图/当事人提供)

小菁哽咽地说,当天先是吞了止痛药,撑着陪吴男与亲友用餐,返家前吴男告诉她「承诺无法兑现了」,2人分手。第3天,却发现下体开始流出血块,到多家医院照超音波,被确诊是右侧输卵管脓疡,还有卵巢囊肿;虽然暂时以药物治疗,但不同医院不同医生都是建议要割除卵巢或输卵管,让她好几次崩溃大哭「为什么我要付出那么大的代价!」

小菁告诉记者,她知道法律上她有权说不,当下没报案是因为相信可用爱来包容,但吴男伤害了她;所谓「无法兑现的承诺」,就是吴男曾以薪水让她管为条件希望同居,现在却反悔,将事情告诉吴男,还被怀疑「拿身体威胁」;虽然吴男一度到她家道歉,但没几天就不理不睬,因此决定上警局报案,制作笔录提告性侵。

▲小菁强调,2人交往3个多星期,付出真心却被骗。吴男则表示,根本是小菁颠三倒四,待司法厘清。(图/当事人提供)

对于小菁的控诉,吴姓男子表示根本颠三倒四,当时并未听到小菁喊停,也没做过什么「承诺」,毕竟2人认识才不到1个月;北上找她说对不起,是为了安抚情绪,何况是小菁自己要同居,指控内容相当不合理。不过针对吴男的回应,小菁向记者提出Line对话截图驳斥吴男的说法,强调是吴男在说谎,甚至对媒体指称她在服用安眠药但小菁反驳,她用的是助眠剂,用安眠药的才是吴男。

▲小菁提出2人的对话,看得出吴男主动「邀请」小菁。(图/当事人提供)

律师胡原龙表示,小菁向吴男提告《刑法》第221条「违反意愿性交」罪,也就是即便双方是合意性行为,过程中只要一方喊停,另一方不停,无论是否为夫妻,都能适用,是3年以上10前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因案件涉及到器官摘除,实务上还有《刑法》第284条的「过失重伤害」,是1年以下的刑期。不过无论哪种罪名,举证上双方恐怕都得花好一番功夫

▲律师胡原龙表示,即便是夫妻,一方拒绝另一方就该停止,否则确实有「违背意愿性交」之虞。(图/记者杨佩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