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纠纷遭亮刀呛 南港警速查莽男到案送办

警方依据车号迅速锁定潘男,将他查缉到案。(翻摄照片/林郁平台北传真)

警方查扣潘嫌作案的生鱼片刀。(翻摄照片/林郁平台北传真)

北市49岁潘姓男子,去年骑车行经南港区忠孝东路6段,与一名黄姓男子发生行车纠纷,潘男竟从机车坐垫下拿出一把生鱼片刀叫嚣,导致黄男心生恐惧至派出所提告,警方调阅监视器,迅速锁定并将潘男查缉到案,查扣到作案刀具。

警方调查,当时潘与黄男均骑车沿忠孝东路6段往东方向行驶,途中潘嫌疑似未保持安全距离超车,令黄男不满,遂在停等红灯时质问潘嫌,双方引发口角冲突。

不料,潘嫌激愤之下,竟取出机车坐垫下的生鱼片刀,潘嫌虽仅有握刀、未有伤害行为,但黄男仍到派出所提告恐吓;警方获报后,立即调阅周边监视器,迅速锁定车号并掌握潘嫌身分查缉到案,讯后,依恐吓罪函送士林地检署侦办,士林地院判决处拘役40日。

南港分局表示,行车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依照路权相互礼让并保持安全距离,如发生车祸或行车纠纷,应寻求警方协助或其他正当法律管道解决,若诉诸暴力等不法手段,警方将勿枉勿纵,依法究办,决不宽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