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累犯假释拐骗妙龄女 戴「电子脚镣」不够又再犯

电子脚镣通常不是24小时监控,是否能遏止再犯?(示意图/翻摄自网路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电子脚镣的是否真能防范性侵犯做案花莲一名性侵假释犯,戴着电子脚镣却仍旧不改恶行,拐骗一名重度智能障的女子与他同住,更多次性侵她,女子想要逃跑,恶狼竟还传简讯恐吓,后续经检察官观护人追查发现,已将这名恶狼向法院声押获准。

检方表示,这名累犯(约50岁)是一名卡车司机,因犯下性侵案遭判7年刑期,去年假释出狱,依法需配戴24小时监控的电子脚镣,晚上7时以后宵禁不得离开家门。不过地检署观护人却发现,这名性侵犯在去年6到9月间,有多次超时回家违规纪录约谈后发现嫌犯眼神闪烁行为怪异,惊觉不对,追查后便让整起事件爆发出来。

花莲县社工、观护人、员警访查,检方认为庄邓男子有反复实施性侵害、恐吓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男子最后也被裁定羁押禁见。

电子脚镣(英语: Electronic Monitoring),是一种具有定时自动以无线电或卫星定位方式回传功能手环脚环,用意不是像传统的脚镣那样去限制犯人手脚活动,而是确保犯人没有离开被指定的范围,或者没有进入被禁止的区域。由于要延长电池的使用时间,电子脚镣通常不是24小时监控,或是拉长定时回传的时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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