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子逃7年 窃盗被采集DNA才揪出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30岁的林姓男子因犯窃盗案被采集DNA,经比对竟查出他在民国94年10月时,曾涉嫌性侵一名当时才20岁左右的女子台北地检署日前依强制性罪嫌,已将林男起诉。

台北地检署公布的起诉书指出,被害女子在7年前因女同学邀约,和女同学及其男友人约好去桃园的一家舞厅跳舞,她到舞厅时,发现还有好几名初次见面的男女同行,其中包括22岁的林男。

一行人跳完舞后,相约到台北巿北投区温泉,泡完温泉再到其中一人位在台北巿万华区租屋处休息、打牌及喝酒;但林男在被害人喝醉后,却不顾对方伸手阻挡,仍强行将女方压在床上性侵得逞;女方酒醒发现自己全裸,并在事后辗转询问同行者得知遭林男性侵,才报警处理。

检方表示,当时警方对女方内裤采样留存,未对林男采集DNA,导致相关证据不足,检方只得在95年间将全案不起诉;但经过7年后,林男因犯下窃盗案被采集DNA,此事件才又重新调查,经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比对鉴验,林男DNA确实与被害人内裤内的精子细胞相符。

被害女子谈到7年前遭性过程仍不断哭泣,她还指控,当天喝醉其实是遭3名男子轮奸,林男只是其中一人,另2名好像有使用保险套检察官将当天出游的人约谈到案,除林男外的男子全部采集DNA,经比对却无人相符,检方仅能认定林男犯案明确,并依强制性交罪嫌,将他起诉。

▲30岁林男7年前趁被害女子喝醉,起歹念性侵得逞。(图/取自网路资料照片与本文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