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惊悚片曝!遭轿车迎面撞 他「双手挡车」急跳离救命

行人惊悚片曝!遭轿车迎面撞,他「双手挡车」急跳离救命。(翻摄自影片)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近来执行「行人正义大执法」专案勤务,并推出行人交通宣导影片,2则行人通过马路的惊险画面曝光,警方呼吁汽车驾驶在行经路口时应减速停让,注意往来的行车与行人安全无虞,再继续行驶。

画面中有1名男子与友人徒步通过行人穿越道,1台左转自小客车闪过直行车后准备左转,却在路口与穿越斑马线的男子相遇,只见男子身手矫健,立即推开旁边友人,用双手挡车后整个人跳开,自小客车驾驶也紧急刹车,所幸无人伤亡。

另一画面是,2名行人持伞依照号志灯行走穿越斑马线,却遭1台左转自小客车前车头碰撞,当场造成妇人遭撞击滚圈趴地不起,送医救治。据了解,2起肇事原因疑似转弯时驾驶备车内「A柱」阻挡视线才撞上,警呼吁就是「摆头」查看前方转弯路况,即可避免事故发生。

警方自3月13日至4月9日止,实施「行人正义大执法」专案勤务,汽车驾驶人不依规定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共取缔9107件,其中行人A1类交通事故发生计4件,相较去年同期发生行人A1类交通事故的11件,减少了7件,降低事故发生率63.6%。

交通警察大队长钟承志表示,驾驶车辆常因路口抢快、转弯时视线遭车体A、B柱阻挡,致未注意或来不及注意路口行人动态酿事故,礼让行人优先通行路口,行经路口距离3公尺,务必停车让行人过马路,若违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第2项或第48条第2项举发。

警方指出,交通部修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于3月31日施行;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及转弯时不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将由现行小型车处罚2000元、大型车处罚2800元,一律提高为3600元处罚,机车维持1200元。

警方呼吁,行人应依规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尽速通过路口,注意路口交通状况,不宜使用手机,不随意穿越车道行走,并遵守号志、标志、标线等,如违规则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处以500元罚锾。建议行人夜间穿着亮色衣物、配戴反光条物品,增加自身能见度;如遇大型路口穿越秒数不足时,可多加利用行人庇护岛暂停等待,分段式穿越路口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