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销竹市奖助影视制作拍摄征件 补助最高100万

新竹市政府「新竹市奖助影视制作拍摄计划」,即日起至8月21日止开放第2阶段征件,经审核通过即有机会获得最高100万元经费补助。(新竹市政府提供/陈育贤新竹传真)

新竹市政府今年4月启动「新竹市奖助影视制作拍摄计划」,第1阶段计有「映虹影视有限公司」通过审查,获100万元经费补助,将制作剧情短片《人生拍卖师》,即日起至8月21日止开放第2阶段征件,经审核通过即有机会获得最高100万元经费补助。

文化局长钱康明说明,奖助审查采3项指标评估各案是否核予补助,包括影片具新竹市「城市行销」与促进「文化观光」之效益;拍摄企画之完整性、可行性(如工作团队组成、合作意向书、分场,剧本完整度等);另还有影片与新竹市在地关联性。

有兴趣投件的影视业者可参考前述指标撰写制作企画书,加强剧情或角色与新竹市的关联,并说明如何让观者透过影片看见新竹市,达到城市行销与推广在地文化的效益。

文化局说明,影视业者所投件之长片、短片及节目,须足以辨识新竹市景点场景,或对于行销新竹市具正面效益,于新竹市拍摄或取景部分,不得少于影片总长度1/5,并符合下列规定者,得向文化局申请补助,包括长片总长度75分钟(含)以上、短片总长度未达75分钟、节目及连续剧应有5集以上且每集长度为20分钟以上。

文化局补充,112年「新竹市奖助影视制作拍摄计划(第2阶段)」即日起至8月21日开放申请(以邮戳为凭),请邮寄至「300005新竹市中央路109号,博物馆科,苏小姐收」,并于信封注明「112年新竹市奖助影视制作拍摄计划」。相关资讯请至新竹市文化局官网、新竹市文化局脸书粉丝专页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