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残砍杀邻居夫妻!检方:无教化可能性「求处死刑」
吴男刺杀楼上邻居夫妻造成2死,检方侦查终结依法提起公诉并求处死刑。(本报资料照)
高雄市苓雅区武庙路于去年9月发生一起凶杀案,吴姓男子疑因不满楼上邻居家中声响太吵,竟持刀将罗男夫妻砍杀身亡。高雄地检署侦查终结,认为他已无教化可能性及必要性,犯后态度不佳,恶性重大,依法提起公诉并求处死刑。
去年9月15日上午7点多,吴姓男子持刀上楼,看见大门未关进入客厅中,看见罗妻在客厅准备带2子上学,竟当2稚子面前,持刀砍刺罗妻,导致她身中胸、腹等5处锐力伤,刺入肺、肝等部位,致左侧大量血胸、左腹部壁脏器外露而当场死亡;随后吴男再进入主卧室,持刀砍刺未着衣物之的罗男,造成他身中胸、肩等8处锐力伤,刺入心、肺等部位,致心包填塞、左右侧血胸而当场死亡。检方历经4个月调查,全案于今日侦查终结依法提起公诉并求处死刑。
检察官认为,吴男属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定情节最重大之罪,且已无教化可能性及必要性,并考量刑法第57条各款所列情形,认他手段凶残、泯灭人性、心性狡诈、犯后态度不佳,其恶性重大,罪无可逭,非永久与世隔绝,不足以实现正义,因此建请法院量处被告死刑并褫夺公权终身。
检方指出,吴男于案发当日清晨,罗妻正为2子准备上学之际,未明示原因,即持预先准备刀具,进入屋内客厅,吴男当时见在场2子稚幼及天真脸庞,犹未能唤醒其良知,猛力持刀刺砍罗妻数刀,造成她倒地大量失血,而于此之际,罗男仍在房间内熟睡,对于房间外所发生之事毫无所悉,不足以对他造成任何威胁,他竟仍未停止杀意,持刀进入房内将全身赤裸、躺卧床上的罗男猛力刺砍数刀在地,显见手段凶残、泯灭人性,堪认吴男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且确实是蓄意为之,当属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定情节最重大之罪。
另外,吴男仅于初为警逮捕时,曾口头坦承犯行,其后历经警、侦讯均行使缄默权,且于犯后旋即骑车逃逸且以变装、灭证方式掩人耳目,显见他心性狡诈、犯后态度不佳,毫无悔意。且他毫无任何缘由,在被害人幼子面前行凶,不仅造成幼子自责心理,2子更因当场目睹杀人经过,导致身心受创,其所面临失亲之痛,凡为人父母、子女者,均当可感同身受,吴男所为不仅夺去被害人2人生命,更夺去数个家庭对于幸福美好未来的期待,所侵害法益至深且巨,且无可回复。
最后,吴男均行使缄默权,也未向被害人家属表达道歉或忏悔之意,难认其已就其错误行真心悔悟;佐以吴男于犯罪时年龄,纵量处无期徒刑,等他符合假释要件得以出监,已年近90,显无何复归社会的更生可能性,也无教化的可能性及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