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不是他!女死者左乳别人咬的 内湖裸尸案大逆转

▲北市内康乐街五号公园郭姓女子裸尸命案大逆转,被控杀人吕介闵将获释。(图/翻摄高院新闻稿)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发生于民国89年的北市内湖康乐街五号公园郭姓女子裸尸命案,被控杀人的吕介闵遭判13年定谳后,高检署又委托刑事局进行鉴定,确认死者乳房的DNA并非吕男所有,高院今日据此裁定全案再审并停止吕男刑罚吕将获释。

根据最高院判决指出,吕介闵和被害郭女原男女朋友,89年7月间,郭、吕发生争执,2人到公园谈判吕持钝器把郭打死,再脱掉对方衣裤伪装遭人性侵。 一、二审法官都以缺乏直接证据为由判决吕无罪。

►►►传送第一手的新闻,锁定《ET即时》粉丝团就对了!

高院更一审时,法官查出死者乳房上有个可疑咬痕,案情出现逆转,吕被判刑11年,更二、更三审判刑13年,后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高院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被害人遇害后,左侧乳房遭咬所留DNA型别与吕男有异,显见犯嫌另有其人,也足以动摇原确定判决前所认定「被害人之左侧乳房咬痕系于死亡前一天之内所发生,并系被告于非正常亲密关系下,以逾10公斤之力道所咬。」

法官据此裁定再审,因此吕男原来经判刑确定的刑罚应停止执行,换言之,吕男将获得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