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警大声明戳破林佳龙谎言 侯友宜选办批:邪恶的乌龙政客

新北市长侯友宜竞选总部预计10月成立。(蔡雯如摄)

侯友宜选举办公室今(24)日再公布警大昨晚声明,清楚说明「侯友宜警大博士入学及毕业资格皆符合规定」,内政部转教育部审复后也「覆核无异」。(侯友宜选举公室提供)

民进党新北市长参选人林佳龙23日接受专访,质疑新北市长侯友宜学士直攻博士「很奇怪」,并指「当时有特殊规定,为何后来又没了?」侯友宜选举办公室今(24)日再公布警大昨晚声明,清楚说明「侯友宜警大博士入学及毕业资格皆符合规定」,内政部转教育部审复后也「覆核无异」。

侯选办发言人吴亮贤痛批,相关简章、规范、法条都是公开资讯,只要会google就找得到,如今连警大都发声明打脸,「林佳龙你还有什么话可说?无知而造谣是愚蠢,明知而说谎,就是邪恶,像林佳龙如此邪恶的乌龙政客,别说选新北市长,连身为政治人物的基本资格都没有」。

警大官方声明指出,侯友宜警大博士入学及毕业资格皆符合规定,侯友宜先生1980年毕业于中央警官学校(中央警察大学前身,以下简称警大),即分发警察机关服务。再于1999年报考警大博士班甄试时,服务年资已逾18年,符合该校当年度研究生甄试入学简章规定:「从事法务、社会工作、心理、教育、医学、警政、矫正及其他犯罪防治相关工作之公务员年资累计需满10年以上者」。

警大声明表示,且侯先生依据教育部「报考大学同等学力认定标准」第4条(现「入学大学同等学力认定标准」第8条)规定:「大学毕业获有学士学位,从事与所习相关工作六年以上,并提出相当硕士论文之著作者」报考。警大嗣后亦依据教育部规定将当年博士班新生入学资格,函请内政部转教育部审复,经回复「覆核无异」在案。侯先生于2004年通过论文口试并在6月毕业。

吴亮贤表示,林佳龙昨天在广播节目中,质疑侯市长从学士直攻博士「很奇怪」,在侯选办举出证据打脸后,林佳龙仍然持续扯谎「这是当时特殊规定,为何后来又没了?」「全台湾为什么只有侯友宜能有这个机会?」吴亮贤批评,林佳龙不但死不认错,又一再于没有任何证据下公然造谣,欺骗社会大众,完全没有政治人物的基本道德。

吴亮贤再次举证,今年度警大博士班报考资格规定跟当年侯市长报考时的资格几乎相同,甚至规定更宽松,且大学法在1972年修正时,即规范「大学毕业者,经入学试验及格,得入大学研究所修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期满经依规定考试通过,分别依学位授予法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1982年时也再次修正为「凡在大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入学试验及格,得入大学研究所修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期满经依规定考试通过,分别依学位授予法,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之标准及报考办法,由教育部定之」。

吴亮贤批评,林佳龙不只是「乌龙政客」,更对于公开说谎习以为常、毫不在意,只为了个人选举不断刻意栽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