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气女大生拍裸照只赚1千元 下体失守回家抱男友痛哭

▲「正妹经济学」崛起,连带使小模、野模、外拍模有如过江之鲫,专业摄影师提醒,不论参与什么型式的工作,最好不要单独赴会。(图/示意照非本人/翻摄网路)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钱难赚!高雄一名私立大学女学生去年10月参与脸书社团外拍摄影活动私下江姓资深摄影师约定到摩铁旅拍「三点全露艺术照」,未料江男旅馆竟以「特写」为由,伸手抚摸她的私处,女大生只好强颜欢笑、虚与委蛇,待拿到钱后回家立即和男友哭诉。江男虽辩称自己「办事有付钱」,仍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

现年60岁的江姓摄影师资历丰富,在业余圈小有名气,被其他同好封为「江大」,打开他的个人部落格,最早相簿追朔至2005年,其中不乏上锁的「私密旅拍」,单从相簿封面来看,尺度十分大胆

但在今年初,一名19岁的大学生兼职人体模特儿巧巧」(化名),竟联同男友和男友叔叔,一起跳出来指控男性侵。巧巧向警方供称,去年她应约赴高雄桥头糖厂勘景外拍,江男忽然提出以3千元为代价,邀自己到附近的「亚曼尼汽车旅馆」拍摄裸照试镜

巧巧心想对方是专业人士,应不会乱来,随即坐上江男的车共同前往拍摄地点,没想到当她在摄影过程全裸摆出「M字开腿」姿势时,江男竟持镜头靠近并以手触碰自己下体,吓得巧巧惊叫连连直呼「不要」,但江男仍多次以「乔姿势」为由吃豆腐。

「他还对我说『我很喜欢你说不要,推开我的样子』!」巧巧表示她担心自己人身安危,只好默默故作镇定,怎知好不容易拍完后,江男竟只给她1千元,还威胁绝对不可对别人提起此事,巧巧心有不甘,回家马上就跟男友抱怨被人欺负。

法院审理期间,江男坚称当天是巧巧自称缺钱用,主动开出摸胸1千元的「特别服务」,并拿出行车纪录对话,证明两人回家路上仍有说有笑,但法官认为,巧巧虽已有多次裸拍经验,毕竟还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第一次碰上被性侵的状况,表现难免异于常人

同时法官也指出,巧巧与被告无冤无仇,实无必要为了陷害他,将此事爆出令男友、家人知情,故在行车纪录对话中,巧巧自称「没有被强迫」,但前面的对话也证实,拍摄过程中她确实有推开江男抵抗高喊不要,法官认为「没有被强迫」的说法,是受江男「诱导式问话」所至,不足为证。

检方原以妨害性自主罪起诉江男,法官在检视证据后判定,被告主观上只想趁机吃豆腐,改依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8个月。本案仍可上诉。

一名经常参与裸体外拍的摄影师表示,模特儿在参与这类活动时,最好能带上一个熟人旁观看,若真是「别无二心」的摄影师,通常也不会反对MODEL这么做,「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保障。」

「你怎么看?」《江姓摄影师与巧巧车内对话》

男:刚刚真的说不要是真的不想要啊?女:嗯。男:那把我推开啊?女:嗯。男:早知道一千块不给你了。男:啊,早知道不给你了。 女:不行。男:反悔,反悔还收钱。蛤?男:蛤、吃那么好。啊?中午吃过这么好,晚上还要吃喔?女:啊可是大家一起聚会啊!男:哪有?你今天又没有讲、你没有讲聚会。女:晚上啊!男:你说你今天没事。女:我想说不会到晚上啦!男:嗯,本来以为是中午。本来以为快回去,谁想一看到美女就想拍怎么办。女:(笑)男:我今天算被你勾引了(笑)。ㄟ,真的,我一看到你就想拍照怎么办。女:那是好事男:那拍完照后想做坏事怎么办女:你就不可以啊。男:嗯。男:这边拍也不错。以前我记得经常在这里带过照片...女:嗯。男:但是慢跑的人太多了。所以这个时候拍最漂亮了。男:打勾勾喔,今天不能讲喔。女:我不会啦。男:啊?女:嗯。男:不然对你不好对我也不好。女:嗯。男:不然人家会把你当作很随便的人,连好朋友也不能讲喔。女:嗯。男:XX也不能讲喔。女:嗯。男:XX也不能讲喔。女:嗯。男:男朋友更不能讲喔。女:嗯。男:下次去台南勘景去。本来今天要去台南的。就是你昨天黄牛。男:今天没有算…..强迫你喔女:嗯。男:是你自愿的喔!女:嗯。男:算我被强迫的喔!女: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