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政协召开“许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专题协商会 刘保新黄河等出席
7月12日,市政协召开“许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专题协商会。市政协主席刘保新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河,市政协副主席孙春娅、秘书长蔚钟声参加会议。
会上,市文广旅局、市政协文化和文史委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许昌市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情况、调研考察情况等。参会政协委员围绕议题积极建言献策。
结合会议议题,刘保新强调,一要积极构建非遗体系化保护和传承格局。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研究出台保护传承非遗项目的系列政策。要加强传承制度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及时完善更新非遗传承制度。要适时出台地方法规,探索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的地方立法。二要推动形成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合力。要加强构建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非遗理论研究阐发体系。要强化资金保障,拓宽非遗保护资金渠道。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三要着力打造非遗特色化传播品牌。要打造节庆品牌引领传承,探索开展“非遗+”的产业化发展模式。要融入文艺创作活态传承,生动讲好许昌“非遗故事”。要融通媒体平台广泛传承,使群众多角度、全方位认识非遗。四要重视发挥传承人的核心作用。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的传承人管理、服务机制,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带徒授艺和传承传习活动,开展多波次、多层级的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五要处理好非遗保护和文物保护的关系。非遗保护和文物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对文物的保护要做到有来路的前行、有舍得的发展和规范的运作、利民生的开发。六要发挥好政协在非遗保护中的作用。市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立足职能,发挥优势,就更好推动许昌市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黄河表示,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站位高、亮点多,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制订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许昌市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