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補助 未必要捐公益
柯文哲用选举补助金购买私人办公室,引来挞伐。阁揆卓荣泰说,选举补助金来自人民纳税钱应该用于公益,柯文哲随后在日昨的记者会也表示,办公室会提供民众党使用。
政府将选举补助金给参选人,又期待参选人将这笔钱捐出做公益使用,逻辑是不是怪怪的,如果要做「公益」,为什么不是政府直接来做,而要转一手交给参选人,参选人再用这笔钱做公益,意义又何在?
台湾「公益」挂帅,黑道用「公益」漂白,富商、艺人用「公益」博形象;但探讨选举补助金的使用,不是想当然耳的「公益」,而应回归其设立精神;选举补助金不是台湾首创,而是取经欧洲,而且早在两蒋威权统治结束,解严后的第一次选举,一九八九年立委、北高两市议员选举已经就有了候选人的选举补助金,实行多年。
欧洲或美国的选举补助金,可不是要政党或总统做「公益」,而是用来支应选举费用开销,英文称为campaign subsidization,也就是选举津贴,这是「公费选举」精神的体现,选举不是有钱人的游戏,有理想的穷人参与选举,没有钱没关系,向选民好好讲清楚说明白,只要有一定的选票,竞选经费就由政府,透过全民纳税来补贴,以健全民主政治,其意义与精神完全与「捐作公益」无涉。
部分欧洲国家,政府的「公费选举」补助,除了以得票换算补助金的直接金钱补助外,尚有间接补助,如免费或减价邮寄通讯费用、一定数额的免费文宣印发与广告看板提供、免费或减价使用公共空间与公营交通工具,以及对于选举捐款的定额免税或减税;这些间接补助,都和选举补助金一样,都被视为「选举津贴」,也是「公费选举」的一环。
台湾除选举补助金外,有没有间接补助?有,早在一九九一年二届国代选举,台湾就开放政党电视广告,不必付钱,由中央选委会征召老三台(台视、中视、华视)九天的公共电视时段,晚间卅分钟,提供政党使用,称为「政党电视竞选宣传」。
谁可以免费使用?只开放给跨过「门槛」政党,不提供个别候选人,所谓「门槛」指政党提名的区域及原住民候选人超过十人者,方得分配,政党提名的人数愈多,分配时间也愈多,该年获得电视宣传的政党有四党:国民党、民进党、社民党,与全民非政党联盟。
政党电视竞选宣传在以后的大型选举都没有中断,除政党电视竞选宣传外,历次选举公办政见发表会、选举公报印制、对竞选经费捐赠之税赋优惠,都算是台湾版「公费选举」与选举津贴。
政府给予选举津贴,其精神是避免财团垄断,防止金权政治,提供穷人参选机会,促进公民平等参政;假设一位有理想的候选人,抵押房子或借贷取得参选经费,选后获得选举补助金,立法精神应该要他去还债,而不会是要他打肿脸充胖子做「公益」。
不要用「圣人」的道德标准去胁迫别人,台湾社会已陷入集体理盲,而且对人不对事,只要有人带头喊冲,后面就会瓦釜雷鸣,失掉理性讨论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