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测数A卷忘签名被扣1级分 考生提行政诉讼惨遭打脸

去年参加大学学测考试的陈姓学生未在答题卷「确认后考生签名」栏签名,遭扣1级分,他提告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大考中心处分并无违误,判决驳回其诉讼。(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参加大学学测考试的陈姓学生,因数学A科目没在答题卷「确认后考生签名」栏签名,遭扣1级分,他和父母不服对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基金会提告,请求撤销处分让陈拿10级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大考中心处分并无违误,判决驳回其诉讼,可上诉。

大考中心去年办理学科能力测验时,陈在应试数学A科目时,因未于答题卷「确认后考生签名」栏签名,遭大考中心依违规处理办法扣减科目考试成绩1级分,陈实得级分为9级分,陈及陈的父母不服,经提起诉愿遭教育部驳回后,提起行政诉讼。

陈及陈的父母主张,大考中心简章就签名新制未为相应之标注或举例,没有以黑体字特别标注,未在受理报名前20日公告,显违上开正当法律程序之规定;简章规定考生未于答题卷考生确认签名栏位签名,扣减该节科成绩1级分,无异影响考生两次入学成绩、一事二罚。

北高行政法院认为,陈姓学生在其他各节报考科目即国文、英文、数学B、自然题卷签名栏都有签名等情,可见陈知悉相关规定,陈漏在数学A科目答题卷「确认后考生签名」栏签名是可归责事由,但陈却反而归咎规定之规定不当,其主张不足取,判决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