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 学者热议中国式现代化内涵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并就健全预算制度等作出重要部署。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举办的第六届马克思财经科学发展论坛(2024)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三中全会决定的思想根源、理论逻辑、价值取向等问题展开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党委书记林建华在发言中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当代中国最大的政治。“在这一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经济政策与非经济政策在宏观层面的取向一致性,以确保各项政策能够协调配合、有效执行,对于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及就业这五大政策领域,它们之间的协同作用对于实现国家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至关重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胡怀国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视角出发,阐述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逻辑。
胡怀国表示,为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顺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当前必须坚持、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
在他看来,新时代新征程中“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动力,其制度性成果,特别是根本制度的坚持、基本制度的完善和重要制度的创新发展,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吴卫星分享了关于“农民工家庭化迁移”的最新研究。
根据吴卫星团队的研究,经济差距促使农民工向发达地区迁移,而文化差异则降低了农民工迁移的可能性。与此同时,研究发现,提升人力资本和参与社会活动可以减弱文化差异的负面影响。
吴卫星表示,数字金融不仅有助于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也在助力农民工获得发展机会和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可以促进农民工家庭化迁移。
就如何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深化财经体制改革的具体任务,与会专家纷纷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马珺表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进入新阶段后,也对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财政体制提出了新要求。为此,需要着重处理好政府收入与政府支出的关系、税收制度与非税制度的关系、税制改革与财政体制改革的关系、不同经济税基的合理税负问题以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财富积累机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张建刚重点阐述了全面深化改革六大原则的内在逻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大原则”。这六大原则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等。
张建刚认为,这“六大原则”构成了一个逻辑严密、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指明了改革的根本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揭示了改革的价值取向,坚持守正创新体现了改革的重要思想方法,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指出了改革的主要路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明确了改革的重要保障,坚持系统观念彰显了改革的科学思维和方法。“这为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张建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