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抓漏 揪出准硕士抄袭铁证

林智坚24日公布助理与他论文指导教授陈明通电子邮件讯息,欲证明自己才是发想者。真理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吴景钦昨直言,这些资料都难以称为证据。图为林智坚和陈明通合影。(本报资料照片)

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24日公布助理与他论文指导教授陈明通电子邮件讯息,欲证明自己才是发想者,并将证据都拿去公证。真理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吴景钦昨直言,这些资料都难以称为证据,要证明清白必须拿出原稿。世新大学口语传播系教授游梓翔更发现林和余正煌论文都提到「准」(准)硕士,连错字都一样。

吴景钦表示,林24日提出那么多资料,对余正煌非常不利,余也可以把硕士论文等档案拿去公证。他说,无论如何,林智坚的台大硕论是在余正煌后面发表,若要指控前面发表的人抄后面发表的,必须负举证责任。

吴景钦说,林只是附上很多电子邮件说有公证,效力不高。林的E-mail研究计划就算都是真的,又怎样?能说有原创性吗?原稿在哪里?前天讲的发想、大纲优先、研究方法优先,法庭上叫待证事实。

他强调,林要证明清白,要拿出硕论的计划电子档或书面资料,若林能拿出有老师批改过的计划,无论是否可能是事后加上去,也可以拿出来检验,但林并没有。

至于中华大学论文,吴景钦说,假如林说的是真的,联名发表的论文是他做的,4月发表完,再把它变成68页硕论,然后被拿去做竹科计划的结案报告,林的指导教授及竹科研究案的两位计划人都可能触犯诈欺罪,甚至伪造文书罪嫌。林若要自我辩护,应控告竹科及2位计划主持人侵害其著作权。

此外,世新教授游梓翔也指出,判断是不是抄袭,经常用到「接触」和「实质相似」2个原则,林智坚在论文引用余正煌的论文,自白了「接触」;至于「实质相似」,2份论文研究设计、架构和表格就像是同1个模板,套入同份问卷的不同资料。

游提到,林和余至少有4个地方错误是相同的,包括SPSS的拼法、多明尼肯大学的中文翻译和英文大小写、前瞻性投票的英文。而最致命的「共同错误」,是余正煌论文中提到林智坚只是「准」硕士,林的论文竟也写自己是「准」硕士,正确应该是「准」硕士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