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多项措施打造产业链“链主”,目标百家“链主”企业

近日,广东省工信厅网站发出《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围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每条重点产业链遴选2-3家“链主”企业(1家国有企业、1-2家民营企业或者外资企业)。到2025年,在全省范围内培育形成省级“链主”企业60家左右;到2030年,培育形成超100家“链主”企业”。

文件所指的“链主”企业指处于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优势地位,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技术产品创新和产业生态构建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有能力且有意愿对增强广东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健全和壮大产业体系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入选的“链主”的企业,有效期三年。

从申报和认定条件来看,对企业规模实力提出具体要求。如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亿元。

此外,市场影响力方面,主导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十。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等条件。

入选“链主”的企业,要承担以下责任:协助绘制产业链图谱,梳理产业链供应链弱项短板。协助产业集群咨询机构梳理本产业链并绘制产业链图谱,摸清产业链供应链长板和短板,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招商重点。针对产业链断点、堵点、痛点,研究制定重点攻关清单名录。

此外,牵头组织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破解“卡脖子”难题;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带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深化产业链国际合作,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对于入选的“链主”企业,也有多项支持措施。如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库(以下简称“链主”企业库),将获得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称号的企业纳入“链主”企业库管理,予以重点扶持发展。

对获得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称号的企业纳入“省长直通车”范围,定期梳理汇总“链主”企业诉求,完善企业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

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链主”企业库的企业名单推送给省有关单位和各地市战略性产业集群主管部门,并会同省有关单位和各地市战略性产业集群主管部门在产业促进、产业空间、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金融服务、土地和人才保障、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等领域予以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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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南都湾财社·科创工作室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徐劲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