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副总经理董迎秋任职资格获批

5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迎秋任职资格的批复。内容如下: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迎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人寿〔2024〕7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董迎秋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