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五部门:实施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行动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其中包括,实施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运用信贷、债券、股权、租赁等融资渠道,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增收致富。积极对接县域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融资需求,挖掘农村地区流通节点数据要素作用,助推供应链资金流、商流、物流深度融合,促进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央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