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头供出上游未减刑 「怒拚释宪」最后结局曝光!

陈姓男子因贩卖二级毒品被逮遭判10年、声请再审被驳回定谳,他不服自己已供出上游却未获减刑,声请大法官解释。宪法法庭认为陈男可减刑,陈男据此声请再审,高雄高分院认为,陈男供出毒品上游确实符合减刑规定,21日改判他6年,全案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陈姓男子因贩卖二级毒品被逮遭判10年、声请再审被驳回定谳,他不服自己已供出上游却未获减刑,声请大法官解释。宪法法庭认为陈男可减刑,陈男据此声请再审,高雄高分院认为,陈男供出毒品上游确实符合减刑规定,21日改判他6年,全案可上诉。

陈炳荣因贩卖二级毒品被逮,2011年7月20日警询时供出上游曾姓男子,但当时曾男并未被起诉,一审判陈男10年,二审维持原判,上诉至最高法院仍被驳回定谳。

曾男一案,在陈男遭判刑定谳后,也遭桥头地院判刑确定,陈男一度主张是他提供线索破案,为争取减刑声请再审。高雄高分院认为,再审条文仅限于原判决所认的「罪名」,不包含「罪刑 」,最后驳回陈男声请及抗告。

陈男不服,主张「刑事诉讼法的再审条文」有抵触宪法的疑虑,声请大法官解释。宪法法庭今年2月作出判决,认为再审条文应包括「减轻或免除其刑」在内,才符合宪法保障平等权意旨。

陈男持宪法法庭判决向高雄高分院声请再审,法官认为,陈男2011年7月20日就主动供出毒品来源,向曾男购入7次毒品的行为符合减刑规定,可从轻改判,审酌1次贩毒行为与曾男无关、无法减刑,最后判陈男合并执行刑从10年降为6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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