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用饮料杯首场研商会 连锁速食业者认阶段目标难达成

为了减少塑胶垃圾,环保署日前「一次用饮料杯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草案。(报系资料照)

为了减少塑胶垃圾,环保署日前「一次用饮料杯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草案,今天邀请连锁便利商店、速食店业者举行法案研商会,会中有业者表示,该法案求连锁便利商店及连锁速食店业者要从2023年起年度减量率达15%、2024年达18%、2025年达25%,虽然提供5元价差,但仍无法强迫消费者使用,「设置目标也不一定能够达的到」。

环保署报告时表示,国内净滩调查结果显示废弃饮料杯仍为十大常海滩废弃物,为了让业者改用环境友善材质、提高民众自备环保杯比率,因此在预告的草案中指出「饮料店不得提供发泡塑胶(保丽龙)一次用饮料杯」、「自备循环杯应至少提供5元价差」、「连锁便利商店及连锁速食店应免费提供循环杯供消费者借用」,违反该法规将处1200元至6000元罚锾。

草案也明定在2025年免费提供循环杯供消费者借用的门市应达3成的门市、该年年度减量率也要达25%,如果未达年度目标,则应提报精进计划。

会中如摩斯汉堡代表针对草案所提「连锁便利商店及连锁速食店应『免费』借用循环杯」有疑义,是否可以收取「押金」,以提升消费者循环杯归还率。

肯德基代表说,目前提供租赁循环杯的业者偏少,如果要涉及谈判成本等会有问题,如要推行政策应有更多业者投入才有更多方式选择,肯德基代表提及,草案要求业者免费提供,但未携带杯子应让消费者付出更多成本,而不是把成本转嫁给业者。

麦当劳代表则说,去年在台北、台南试办环保杯租赁,发现便利性与干净程度等是消费者租赁环保杯的重要考量,建议也许能够如UBIKE一样由政府建构相关设施,由消费者借用后再至店内消费,否则租赁循环杯的成本可能一个就要5元至6元之间,业者可以提供5元优惠,但政府提供租赁设施。

「减塑势在必行」,环保署回收基管会执秘王岳斌强调,业者可以用押金等设计,但依草案规定不能收取使用费,但循环杯与UBIKE等概念仍有出入,呼吁业者不能因为有种种问题就停滞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