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释能,更大力度激活数据筑基高质量发展
□汾轩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要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强化国家关键数据资源保护能力”。近日,国务院正式公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聚焦网络数据,细化相关规定,完善网络数据安全规则,为提升网络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更有可操作性的法治保障,标志着我国网络数据安全治理进入了新阶段。
数据分类分级织密“安全网”。据有关研究机构统计,2020年全球数据泄露的数量超过过去15年的总和,数据安全风险早已从个人、企业溢出到产业乃至国家。近年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继出台,推动我国数据安全法律体系从夯基垒台走向积厚成势,擘画出数据经济蓬勃发展的壮阔图景。《条例》加强与上位法衔接,落细落实其中的制度设计和原则性规定,提出具体的制度保障和实施路径,为筑牢网络安全法治堤坝固土强基。《条例》提出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将数据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不同级别的数据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从而分类施策、更大力度避免数据泄露、篡改或损坏。
跨境数据管理亮明“红绿灯”。数据不仅是数据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更是国家重要资产和基础战略资源。尤其是,政务医疗、商务、交通等高价值特殊敏感的数据泄露风险加剧,带来数据云端失密威胁高居不下、违法数据交易暗流涌动等隐患。对此,《条例》设置网络数据跨境安全管理专章,列明网络数据处理者可以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条件、重要数据出境的程序,进一步便利相关主体实践操作,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防范、处置数据跨境风险和威胁,明确网络数据安全的域外管辖制度,为推动数据跨境流动从“无序漫游”转向“有序畅游”提供深度指南。
压实主体责任用好“指挥棒”。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平台已经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关键节点。《条例》专章规定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义务和责任,强化网络平台依法自律,维护平台用户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向上向善高质量发展。这其中,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管体制尤为关键。今年8月,太仓创新建设全省首个县域网络和数据安全中心,在全省率先建立网络安全服务超市,发布《装备制造企业重要数据识别指南》苏州地标,积极为全国县域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先进经验。
当前,互联网加速演进升级,“数据要素×”驱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促进我国数据基础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新优势。要以《条例》出台为契机,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数据发展和安全治理工作,以高水平数据法治建设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