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晨运妇遭逆向毒驾撞飞肇逃「与死神拔河」 BMW男遭羁押

毒驾撞伤妇人,车头毁损严重。(民众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毒驾撞伤妇人,车头毁损严重。(宜警罗东分局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宜兰县冬山乡26日5时8分,74岁杨姓妇人出门晨运时,遭31岁陈姓男子驾驶的白色BMW撞成重伤,陈男却肇事逃逸,警方隔日拘提到案,并查出他涉嫌吸食掺杂第三级毒品恺他命的香烟;全案依肇事逃逸致人重伤解送宜兰地检署侦办,因犯行情节重大,经检方向宜兰地院声请羁押获准。

据了解,26日清晨杨姓妇人沿着冬山乡永和路路边行走晨运时,被逆向的白色BMW撞上,陈男肇逃,而遭撞击的杨女倒在路边,造成颅骨及肋骨骨折等严重伤害,经送医救治目前昏迷指数6,仍未脱离脸境。

陈男肇事后非但没有通报警察及消防机关即时救护伤者,反而驾车离去并连络友人四处逃逸躲藏,最后将车子弃置在冬山乡太和路上,警方寻获肇事车辆,左侧车头因撞击破个大洞,且车内有不明白色粉末,经筛验出囗恺他命。

罗东分局获报后即组成专案小组追查,报请宜检检察官林禹宏指挥侦办;案经积极扩大调阅监视器及传唤相关证人,27日拘提陈嫌到案;其陈男連续吸食掺和第三级毒品恺他命的香烟2支后,独自驾驶自用小客车离开,因毒品影响其操控力,偏左驶入对向車道,而撞击行走在路边的杨妇。

检方认被告涉犯刑法之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重伤及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而逃逸等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供、灭证之虞,有羁押之必要,于昨日晚间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宜检表示,酒后或服用毒品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含电动车)致不能安全驾驶,因而致人于死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0万元以下罚金;致重伤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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