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 警匪对轰10枪 嫌犯挂彩送办

42岁黄姓男子掳走1名女子后躲藏在宜兰县礁溪某日租套房,警方16日获报前往与黄男互开10枪,黄男身中2枪倒地。(民众提供/李忠一宜兰传真)

42岁黄姓男子疑因债务纠纷掳走1名女子后,到宜兰县礁溪某家日租套房投宿,警方16日获报,由礁溪警分局礁溪派出所巡佐吕适宇等4人前往旅馆救出受害女子,警匪对轰10枪,警方全身而退而黄男身中2枪,警政署长黄明昭获悉后前往宜兰,肯定员警保护民众安全,临危不乱。

警方初步调查,黄男与受害女子的前男友有8000元的债务纠纷,受害女子在桃园遭设局诱骗后,被强押到礁溪某社区日租型套房讨论还债事宜,受害女子趁隙通知友人协助报案,吕适宇及员警林焕杰、郑博宇、郑珮廷获报前往。

吕适宇进入套房时,黄男正在洗澡,受害女子向警方哭诉并用手势暗示黄男身上有枪,黄男发现不对劲,持枪冲出浴室后朝警方开2枪,警方随即退出套房;黄男被警方堵在走廊时又向警方开1枪,但卡弹未击发。

吕适宇等4警开枪还击,前后共开7枪,黄男右肩、左腿部中弹,警方逮捕黄后送医,无生命危险,4名员警均安。警方将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毒品、妨害自由等案侦办。

黄明昭昨前往礁溪警分局,发放奖金给吕适宇等4名员警,黄明昭听取吕适宇等人报告破案经过,吕适宇坦言,从警以来曾有开枪过,但与歹徒「对轰」却是第1次,参与围捕过程的员警也直呼「要去拜拜」!

黄明昭表示,《警械使用条例》修正过后,现在用枪使用时机更明确,如果产生诉讼问题,会由警政部门做代理诉讼程序,不让同仁独自面对司法问题;如果产生重大伤亡,也会由调查小组就当时情况作客观公正的调查,以保障同仁用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