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农舍问题 陈欧珀:订自治条例解决

▲立委陈欧珀(右)4日召开农业政策记者会表示,上任后在农舍兴建的位置、设施等相关审核规定中央规定有所疑义地方权责用自治条例来处理。(图/记者游芳男翻摄)

记者游芳男/宜兰报导

监委关切宜兰农舍问题而大调查农家子弟宜兰县参选人立委陈欧珀,4日顺势谈他的农舍政策,即农舍及农业设施申请程序:依现况县府组成专案小组,依事实需要审核,如果中央规定有所疑义,地方有权责用自治条例来处理,让法令更完善,至于是否有与中央法令抵触的疑虑,因他是立法委员,知道立法原则,这不会是问题。

▲监委关切宜兰农舍(图为示意图)问题而大调查。(图/记者游芳男摄)

陈欧珀4日在召开农业政策记者会中表示,宜兰农地农舍问题在地方一直有不同的声音,未来绝对会站农民角度思考与决策,在农舍议题上针对各方面将依据「捍卫农民权益」、「农地农用」、「依法行政」3原则:采取以下作为:1. 农舍位置:以保留最大化农业生产环境的完整为适宜位置(保留至少60%生产基地),依现行县府颁定的「宜兰县农业用地申请兴建农舍审查作业要点」实施。2. 农舍及农业设施申请程序:依现况由县府组成专案小组,依事实需要审核,涉及地方自治事项将依地方制度法,研拟地方自治条例。3.农业使用认定:成立专案小组,考量农业6级化发展需要,摒弃只从狭隘的生产面去认定农用标准。4.推动宜兰绿网营造农村景观:由产官学研组农村景观辅导团,植树改善整体城乡景观,缝合兰阳平原农村地景(如宜兰四季景观,农地植树造林,营造农村新风貌等)。

陈欧珀指出,他广征民意与多方讨论,大家关心的是农舍政策上的稳定,农业是宜兰的根本,他决心跟农民站在一起,推动农舍政策,他也对此提出捍卫农民权益、农地农用及依法行政3个原则。未来农舍兴建相关审核规定,如果法令有不周全,他愿意尽力与各界包括议会,依照地方自治法,来订定自治条例,相信对农民的权利更有保障,中央标准法规也规定,有关农民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令订之。

陈欧珀说,他是立法委员,很清楚法律立法的意旨在哪里,作为一个行政机关,不能超越法律授权,行政命令与行政指导,也必须兼顾人民的权利与财产,这些原则都是立法委员的基本素养,对他而言不会是问题,他也相信,地方有地方的特色,中央的立场一定会跟他一样,一起维护农民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