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县府官员涉贪 吴朝琴、吴东原羁押将届满 检方下周拟声请延押
检方认为县府建设处代理处长吴朝琴等2人涉嫌重大,仍有羁押必要,目前正汇整资料,拟于下周向宜兰地院声请2人延长羁押2个月。(本报资料照片)
宜兰地检署侦办宜兰县长林姿妙及县府官员涉嫌贪污案,今年1月首度发动侦查行动,对县府建设处代理处长吴朝琴、农业处农务科长吴东原2人声请羁押禁见获准,由于2人的羁押期间将于15日届满,据了解,检方认为2人涉嫌重大,仍有羁押必要,目前正汇整资料,拟于下周向宜兰地院声请2人延长羁押2个月。
宜检今年1月14日,针对宜兰县长林姿妙及县府官员涉嫌贪污、图利、财产来源不明等罪,首度发动侦查行动,约谈林姿妙、吴朝琴、吴东原等人,林姿妙获请回,另宜检翌日声押禁见吴朝琴、吴东原2人获准。
今年2月25日,宜检2度搜索林姿妙住处,再约谈林姿妙等人,讯后声押林姿妙3人,但法院认为林姿妙3人并无羁押必要,裁定林80万元交保,林姿妙女儿林羿伶、农业处长康立和请回。宜检不服,已于1日提起抗告,案由台湾高等法院审查中。
但宜检先前声押的吴朝琴、吴东原2人,羁押期限至3月15日为止, 宜检认为,吴朝琴、吴东原2人涉嫌《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嫌疑重大,其中吴朝琴是本案关键人物,他从林姿妙担任罗东镇长时期就一路跟随,有「罗东土地征收案舵手」的称号,吴朝琴参与县务会议及相关土地征收议事,衍生免征土地增值税、赠与税等庞大利益,因此认为2人仍有羁押必要,已计划声请延押。
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检方侦查期间羁押期限为2个月,可声请延长羁押1次,检方须在羁押到期前5天声请延押,因此检方若决定延押,最快要在下周向法院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