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徵集令靠人送 被批效率低
北市平均每年送1万件役男征集令。示意图。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役男征集令均由区公所派员亲送,由役男或家属签收,不仅效率低落,常发生争议及未送达,影响公信力与役政制度形象,议员建议比照法院文书挂号邮寄送达。双北市府表示,依中央规定,要在役男入营10日前送达征集令,邮寄恐怕来不及。
北市近十年共送10万1650份役男征集令,依现行征兵规则第28条规定,入营征集令需由乡、镇、市、区公所于入营10日前送达役男。台北市各区公所目前仍以公所人员、里长、里干事亲自送达为主要作业方式。但亲送常因役男不在家、地址不明等因素有争议,且行政人力长年负荷过重,耗费大量时间与人力成本。
议员张斯纲指出,法院文书送达采用挂号邮寄,并具法律效力,市府应研议比照,征集令改采双挂号邮寄,也减少公所行政负担,提升效率,配套则以简讯或电子邮件通知如海外役男、地址变更者等,正视制度漏洞。
北市兵役局指出,征集令涉及人民服役权益的重大行政处分文书,若未依法送达,役男可能构成妨害兵役刑责,影响权益重大。若役男不在,得由具行为能力家属、同住人或大厦管理员等代收,无法送达者再依行政程序法采留置、寄存等方式。
兵役局说,若全面以双挂号寄送,因邮件招领程序最长达15日,不符10日前送达征集令规定,将延误入营。
兵役局指出,各县市均依中央规定办理征集令送达作业,以维持全国一致与公信力,但也理解基层执行压力,认同优化行政流程的重要,未来会积极建请中央简化送达作业,或采电子化等,兼顾法定程序与人力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