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加强限制约旦河西岸 巴勒斯坦人:快窒息

数百万巴勒斯坦人现居约旦河西岸,自哈玛斯对以色列发动突击后,以色列不仅对居住当地的巴勒斯坦人提高限制,以色列屯民对他们施加的暴力行为更为猖狂。(图/美联社)

随着10月7日爆发以哈战争,现由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PNA, Palestine National Authority)管辖的约旦河西岸领土情势也越发严峻。以色列不仅对居住当地的巴勒斯坦人提高限制,以色列屯民对他们施加的暴力行为更为猖狂。

数百万巴勒斯坦人现居约旦河西岸(West bank),自控制加萨走廊的巴勒斯坦武装组织哈玛斯(Hamas)10月7日对以色列南部发动突击后,以色列即开始限制巴勒斯坦人穿越约旦河西岸进入以色列领土,使得该地区的紧张局势进一步恶化。

以色列在西岸设置路障和检查站,由士兵和武装警察驻守,控制巴勒斯坦人进出西岸的所有出入境点。安全部队随时有权力关闭这些检查站,且自10月7日以来,关闭的次数更加频繁,持续时间也更长。

关闭检查站对于数万名每天前往耶路撒冷工作、就学、看病或探亲的巴勒斯坦人来说,这代表对他们生活的断层和阻绝,而且严重影响他们的生计。

根据埃及媒体「埃及独立报」(Egypt Indepedent)、英国BBC和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联合采访报导,一名住在西岸的巴勒斯坦居民艾哈迈德(Ahmed)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关闭了道路。我现在只能在家附近走动。这些检查站让我们窒息。」原本在耶路撒冷担任建筑工人,领取比西岸高两倍工资的艾哈迈德,现在只能在住家附近的橄榄树摘橄榄,勉强糊口。

另一名居民贾米尔(Jamil)拥有可进入耶路撒冷的许可证,但只允许他每3个月进去5天。「这里没有未来。没有解决办法。但我们已经习惯了。我们生活在被占领下。」他说。

半岛新闻网曾在2021年发布一则已有百万人观看过的Youtube影片。片中是一名巴勒斯坦籍妇女对着一名以色列屯民说,雅各(Jacob),这不是你的房子,你这是在偷我的房子。结果该名男子大言不惭回说:「我现在不偷,之后也会有别人来偷!」当时这名以色列屯民正要强行占领她位于东耶路撒冷某社区的家。这部影片最近在社群平台X上又再次热传起来。

埃及独立报报导,以色列对西岸的管制行动不仅包括增设检查站,还包括抓人。巴勒斯坦卫生部表示,光是在10月份一个月内,以色列军队在西岸就已逮捕1400多名巴勒斯坦人,称他们与哈玛斯有关联。且被杀害的西岸居民总人数已达170人。根据联合国数据,此数字比以色列军队在2022年全年的死亡人数还多。

国际红十字会10月份也在其官方网站呼吁:自今年1月以来,约旦河西岸地区已有360余名巴勒斯坦人丧生在以色列的武力和暴力攻击下,另有2000多人受伤,成为近10年来伤亡最为惨重的一年。

以色列自1967年第三次以阿战争后,即在约旦河西岸设立屯垦区(Settlement),挤压巴勒斯坦的生存空间,并透过强行占领,使以色列版图至今仍不断扩大,将东耶路撒冷并入国土,并将约旦河西岸、加萨走廊当成「军事占领区」。2006年开始,更大量移入以色列屯民,大举扩增屯垦区。

住在占领区内的巴勒斯坦人,不仅不具以色列公民权利与法律保障,更被军事统治与军法管辖。也因此,巴勒斯坦问题在1967年这场战争后,逐渐从「以色列对阿拉伯」的国家战争,转为「以色列对巴勒斯坦」的主权和领土抗争。

原本在1993年以巴双方领导人共同签署的「奥斯陆和平协议」(Oslo Peace Accord)中,以色列已同意会逐步将西岸控制权移交给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之后却明目张胆地在西岸建造了数十个屯垦区,公然侵占巴勒斯坦人和国际社会视为未来巴勒斯坦国领土的土地。

现在的约旦河西岸被分为三个不同的区域A、B、C。C区面积最大,约有60%,完全由以色列控制。B区由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共同控制。A区则由巴勒斯坦控制,约20%。

B区和A区之间的城镇村相隔遥远,巴勒斯坦人必须穿过以色列完全控制的C区才能进入。但交通方式和检查站都让巴勒斯坦人的路途艰辛,几乎是不可能到达。

据倡导和平并监督屯垦区的以色列组织「Peace Now」称,目前约有50万以色列犹太屯民居住在约旦河西岸。许多屯垦区用栅栏围起,戒备森严,完全禁止巴勒斯坦人进入。

多数国家都认为这些屯垦区违反国际法;但以色列却透过税收减免和国家安全武装方式,来允许这些以色列屯民任意侵占巴勒斯坦人的住房和扩张土地;以色列将约旦河西岸视为「有争议的领土」,并声称屯垦政策合法。

西岸不断升级的暴力事件已引发国际社会的强烈抗议,其中包括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委员特克(Volker Turk)。

特克说:「我紧急呼吁以色列当局立即采取措施,确实保护西岸的巴勒斯坦人。他们每天都遭受以色列军队和武装屯民的暴力、虐待、逮捕、驱逐、恐吓和羞辱行为。在这些社区内强迫巴勒斯坦人迁移,是严重违反日内瓦第四公约的行为。这种侵犯行为不被接受,且明显违反以色列根据国际人权法所应承担的义务。」(编辑:陈承功)11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