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双碳”目标赋能“四大结构”绿色转型

□陈帅 黄娟

“双碳”目标是指中国提出的“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 “双碳”目标和“四大结构”都是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实践场域,两者存在密不可分的逻辑关联。“双碳”目标作为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硬性约束,必将赋能“四大结构”绿色转型。“双碳”目标是国家统筹国际局势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双碳”目标为“四大结构”绿色转型提供了政策导向,激发绿色消费需求和低碳产品供给,由此出现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赋能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产业结构是影响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的关键要素。适应“双碳”目标要求,就要实现产业政策与碳治理相结合,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其一,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要坚定不移抓化解过剩产能,积极研发和引进消化绿色科技,重点对碳排放过大的行业、企业、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推动成熟技术、装备和产品的应用,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增长脱钩。其二,推动新兴产业绿色化。要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加快发展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支持节能环保、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新兴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为“双碳”目标实现奠定产业基础。其三,发展绿色低碳产业。要制定财政、税收、法规、规章等政策,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融合发展,为绿色低碳产业提供核心驱动力;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融资支持力度,破解融资难、回报低、周期长的困境,为绿色低碳产业提供充足资金支持。

赋能能源结构绿色转型

能源结构直接决定碳排量的强度。在“双碳”目标约束下,必须要打出一套“组合拳”调整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一是减少使用化石能源。实现“双碳”目标需将清洁低碳作为能源发展的主导方向,统筹化石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开展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加快构建以非化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二是优先开发新能源。“双碳”目标赋能新能源成为能源发展主旋律。要将开发新能源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风能、核能等新能源,推动经济生产、社会生活、环境生态等领域全面普及新能源使用,实现新能源及其产业跃升式发展。三是推动能源科技创新。能源科技创新是实现“双碳”目标的第一驱动力。要围绕新能源发展的系统结构和整体需求,加大重要能源领域基础研究以及共性科技、颠覆性科技投入,并推动能源科技与现代信息、材料和先进制造科技深度融合,把能源科技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要抓手。

赋能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

交通运输领域是碳排放的重要领域之一。要以“双碳”目标为牵引,聚焦市民出行和货物运输两大重点领域,大力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动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一是推动市民出行绿色化。要构建“轨道引领、公交优先”格局,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积极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如短途出行优先选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二是推动货物运输绿色化。要构建绿色高效的货物运输体系,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大力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推动“互联网+货运物流”高效发展,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利用,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推广新能源、智能化交通装备,扩大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货物运输领域应用。三是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要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为市民绿色出行和货物绿色运输提供设施便利,确保交通更加环保、出行更加低碳,推动交通运输绿色高质量发展。

赋能用地结构绿色转型

用地结构是影响全球气候变化和碳循环的重要因素。土地空间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场所和资源,要探索低碳导向的土地利用结构、规模和方式。一是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双碳”目标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的引领性框架,必然会推动我国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重构的进程。要将实现“双碳”目标融入国土规划中,推动“三生”空间的结构均衡、优化,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形成国土空间和碳减排的协同治理。二是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要以碳承载力为基础,推进以低碳为导向的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聚焦国土空间规划和建设用地开发规模,减少建设用地等“高碳”空间扩张,对土地利用转变进行严格管控,构建绿色低碳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三是开展国土绿化行动。要探索实践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标的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持续实施防护林和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贮存和碳吸收能力。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重大项目(2022JZDZ010);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学科共建项目(GD24XXY06);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HIT.HSS.202315)。

[作者陈帅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作者黄娟系武汉东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