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是人家不要的! 台南大妈偷幼儿脚踏车挨告

▲蔡女涉嫌窃取他人幼儿脚踏车,而吃上窃盗官司。(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警一分局东门派出所,11月1日受理陈姓民众报案,他放置于在东区东街自宅门前骑楼地的1台幼儿脚踏车遭人窃走,员警调阅现场监视器画面,发现1名陌生女子骑乘机车涉嫌窃车,警方循线蔡姓妇人传唤到案说明,全案侦讯后依窃盗罪嫌送办。

警方指出,案经连日积极查缉调阅周边监视器,巡佐许宇琼警员胡瑞宏林家民等3人,得知窃嫌特征影像及所骑乘机车,清查车牌号码,再以车追人,发现嫌疑人为蔡姓女子(48岁),即于11月3日14时通知嫌疑人蔡女到案说明。

警讯中蔡女虽坦承犯罪事实,惟辩称因犯案当日,她以为幼儿脚踏车是他人不要的,所以一时起贪念而取走。全案侦讯后依窃盗罪嫌函送台南地检署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