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学士无照行医 假借触诊摸女病患胸部

新北市1名吴姓男子是南京医药大学学士,明知自己未取得合法医师资格,假借触诊摸女病患胸部。(图:shutterstock/达志)

新北市1名吴姓男子是南京医药大学学士,明知自己未取得合法医师资格,假传统整复之名,对不特定民众从事问诊、把脉、身体检查及开立药物等医疗行为,2020年间1女子因调理妇科与丈夫前往就诊,1周后女子带着小孩再度前往回诊,吴男见女子单独就诊竟色心大起,假借触诊摸女子上胸部,女子的小孩好奇偷看目击过程,女子因此提告请求精神抚慰金10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吴男应给付原告40万元。

原告主张,被告明知自己未取得合法医师资格,竟基于擅自执行医疗业务之犯意,自2018年间起,在其位于新北市住处,假传统整复之名,对外为不特定民众从事问诊、把脉、身体检查及开立药物等医疗行为,并收取每次300元至1000元不等之报酬,而以此方式擅自执行医疗业务。

原告为调理妇科等病症,于2020年10月30日偕配偶一同前来应诊,2人经被告把脉后,由被告开立药粉处方1罐交2人携回服用,并分向2人各收取1000元报酬。迨同年11月7日晚间,原告为持续调理妇科病症,带着3名幼童再度前往就诊,讵被告见原告未有老公陪同,认有机可乘,竟基于强制猥亵之犯意,于当日19时40分许,向原告佯称腹部为触诊,原告遂依被告指引而仰卧在设于一旁之诊床上。

被告为免女子的小孩目击检查经过,更刻意要求原告变更仰卧方向,随即拉上围帘,单独1人对原告进行触诊,并要求原告将上衣向上掀,然被告并未诊查原告腹部,反迳自伸手进入原告内衣中,持续按压原告上胸部多次。

被告复即借词原告内衣有碍诊查,要求原告解开内衣,原告为配合腹部诊查,复勉为之,并同时以手遮挡自己胸部,然被告犹未诊查原告腹部,反持续对原告胸部周围绕圈按压数分钟之久,嗣另随意挤压原告上腹部后,而以此违反原告意愿,对原告为猥亵之行为,嗣复另开立药粉处方1罐交原告携回服用,并向原告收取1000元报酬。2名幼童因好奇心作祟,悄悄掀开诊间门帘偷看,恰巧目睹被告触摸原告之胸部。

原告因被告之行为身心受创,精神上遭受极大打击,需至精神科接受治疗,经医师诊断罹患广泛性焦虑症,对于原告之生活造成极大困扰,请求精神抚慰金100万元。

新北检署检察官提起公诉后,新北地院认被告所为系犯刑法利用医疗机会为猥亵行为罪;吴男上诉后,高院改判被告被诉强制猥亵部分无罪,惟经最高法院刑事判决撤销发回,高院再改判被告犯利用医疗机会为猥亵行为罪。

法官审酌两造之身分、地位、经济状况、学经历、被告不法侵害情状,及原告因本件侵权行为所受精神上痛苦之程度等一切情况,认原告请求被告赔偿非财产上之损害即精神慰抚金以40万元为允当,逾此部分之请求,不能准许。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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