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4家公司同日披露被证监会立案

红星资本局8月10日消息,昨日,中青宝(300052.SZ)、任子行(300311.SZ)、同德化工(002360.SZ)、沈阳化工(000698.SZ)均披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中青宝称,公司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女士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进行立案。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

此前,7月26日,中青宝披露,张云霞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公司在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圳证监局要求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张云霞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关情况。

任子行称,公司于8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本次立案的原因主要系公司自查发现全资子公司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年度存在多计资产、多计收入、多计利润等情况,公司已进行积极整改,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任子行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构成影响。

沈阳化工称,公司于8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截至8月10日,四家公司只有沈阳化工披露上半年业绩预告。7月9日,沈阳化工披露,预计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4亿元-3.4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4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同德化工,8月9日,同德化工披露多项公告。一是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外,同德化工还披露,公司收到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同德化工主要存在两方面违规事项。在信息披露方面,2023年8月30日,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宏大)签订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拟以2亿元向广东宏大转让子公司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于同日将该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广东宏大,收取广东宏大1.2亿元保证金。不过,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事前审议,且未及时披露。同年9月4日,公司向广东宏大发出《协议终止通知函》,通知广东宏大解除上述框架协议,公司又未及时披露该进展情况。

二是部分内幕信息未进行登记。2023年8月,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签订前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未对该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登记;2024年1月,同德化工收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广东宏大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起诉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协议并赔偿违约金,同德化工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上述事项的诉讼公告前,未对该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登记。

同德化工8月9日还发布公告,补充披露了前述股权转让纠纷的具体背景和诉讼的最新进展,并说明相关诉讼对公司及股权转让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实习记者 曾汉

编辑 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