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北市幼童骑「滑步车」过马路 遭轿车击落弹飞倒地
北市幼童骑「滑步车」过马路,遭轿车击落弹飞倒地。(翻摄画面)
台北市南港区兴中路44巷,21日下午6时发生一起孩童骑滑板车穿越人行穿越道,与汽车擦撞的事故,而事发画面也曝光。辖区警方表示,尚未接获相关报案纪录;不过,汽车驾驶涉及驾车行近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最高可处新台币6000元以下罚锾。另幼童使用滑步车穿越车道,亦恐涉及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可处新台币500元罚锾,如当事行为人未满14岁,则改处罚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
从监视器画面可以看见,一名孩童骑滑板车穿越人行穿越道时,遭到一辆打方向灯欲左转汽车撞上,孩童当场连人带车弹飞倒地,所幸看似未受重伤,自行起身「弃车」跑到路旁,而后方紧随两名大人与肇事驾驶交谈后,随及跟上前关心孩童伤势。
对此,辖区南港分局表示,尚未接获本案相关报案纪录,建议民众遇有类此行车事故,当下请立即拨打110通报警方到场处理,若先自行和解后,发现其他权益损失,亦可事后联系警方补成案,并依据相关法规查究双方肇事责任。
南港分局表示, 汽车驾驶涉及驾车行近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可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第2项规定,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另幼童使用滑步车穿越车道,亦恐涉及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8条1项4款规定:行人于交通频繁之道路或铁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游或坐、卧、蹲、立,足以阻碍交通,可处新台币500元罚锾,如当事行为人未满14岁,则改处罚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
南港分局呼吁,驾驶人行经行人穿越道应确实减速,注意有无行人欲通过路口,并礼让先行,另学(滑)步车,并非交通工具,不得于道路使用,父母及家长携幼童外出,应确实注意随行保护,以避免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