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好貴的燒酒雞!工人酒駕醉茫停路中央睡1小時遭移送

新北市1名54岁石姓工人自称只吃了烧酒鸡,18日清晨开车路过芦洲区柳堤公园,直接停在马路中央睡着,足足睡了1小时才被巡逻员警发现,酒测值超标涉嫌公共危险罪,可处3年以下徒刑得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加罚12万元以下、吊扣驾照和牌照1至2年。

芦洲警分局三民派出所警员王硕鹏、林德龙,18日清晨5时许巡逻发现1辆汽车,未熄火停在芦洲区光明路中央,敲窗叫醒睡着的石姓驾驶即闻到酒味,测得呼气酒测值0.50毫克,依法扣车、逮捕。石姓工人声称只吃了烧酒鸡,打算开车回五股,半路开到断片睡着。

警方调阅监视器,发现石男早在凌晨4时许就开车经过柳堤公园旁光明路,缓缓开到某巷口突然停下,接着便未再移动,其他车辆路过时,直接绕开,没人叫他。换算时间,他把车停路中央,足足睡了1小时才被警方唤醒,还好该处是住宅区小路。

石姓工人警询后被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警方同时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开单,可处3万以上12万以下罚锾,吊扣驾照1至2年,车辆移置保管,并吊扣汽车牌照2年。

※ 提醒您:禁止酒驾 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石姓男子酒测值超标涉嫌公共危险罪,可处3年以下徒刑得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加罚12万元以下、吊扣驾照和牌照1至2年。记者林昭彰/翻摄

石姓工人酒驾醉茫,开车路过芦洲区柳堤公园,直接停在马路中央睡着,足足睡了1小时才被巡逻员警发现。记者林昭彰/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