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內側車道逆向狂飆5公里!三寶婦第一次開上國道誤闖 用路人嚇傻急閃
国道六号埔里段前天有民众开车逆向狂飙长达5公里,吓坏一票用路人,国道警方循线查出,涉案驾驶是年约60岁的余姓妇人,经通知她到案,她向警方供称,第一次开车上国道才会逆向误闯;警方讯后依法举发,最高可开罚3万6千元。
脸书社团「爆料公社二社」前天有民众分享行车纪录器影片指出,当天上午他驾车在国道六号爱兰往埔里端方向行驶时,最内侧超车道竟冲出一辆车逆向,完全没减速,每台车都吓到往外靠,平常在电影里的情节里竟在真实上演,令他惊呼太吓人,并认为驾驶「真的是不要命」,也恐害人害己,网友也热议直呼「三宝」。
国道警七队表示,前天上午10时30分获报国6埔里段有车辆逆向,随即监控即时影像,通知巡逻车前往,但违规车辆在警车到场前已自行下爱兰交流道,后续审视逆向影片,并调阅沿线影像,查明该驾驶人为余姓妇人,通知她到案说明。
这名年约60岁的余姓妇人昨到案向警方供称,当天是她第一次开车上高速公路,她从埔里交流道开上去后,发现自己误闯逆向后,就赶快从爱兰交流道开下国道。
不过,余妇从埔里交流道到爱兰交流道,逆向狂飙粗估5公里,幸未酿事故,国道警方讯后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1项6款「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逆向行驶」举发,将可处以6000元至3万6000元以下罚锾。
国道警方也再次呼吁,用路人应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关指示及禁制标志,切勿误闯高速公路,并严禁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回车、倒车、逆向行驶,以免造成交通事故,违者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1项6款举发开罚。
南投一名余姓妇人前天驾车在国道6号逆向狂飙达5公里,遭国道警方查出依法举发开罚。图/国道七队提供,取自脸书「爆料公社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