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潜水客重踩海龟画面曝光!小琉球首例「骚扰绿蠵龟」现行犯送办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县小琉球花瓶岩附近海域10日下午发现有男浮潜客出手拨弄骚扰海龟、甚至有用脚踩踏行为,引来民众不满,拍摄影片海巡人员检举,海巡人员派员赶到,确认潜水客骚扰海龟是保育类的绿蠵龟,虽当事人人否认,但影片清楚录下他重踩海龟,才让他百口莫辩,讯后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函送屏东地检署侦办,也成为首例因骚扰海龟被逮的现行犯

▲海巡署第五岸巡队查获潜水客骚扰绿蠵龟,依野保法函送法办 。(图/记者陈昆福翻摄,以下同)

小琉球地区海洋资源丰富,加上近几年保育有成,已是台湾著名保育类海龟栖息地,每到假日更是吸引大批游客前往朝圣,也衍生不时有游客非法骚扰海龟、甚致用鱼叉射杀海龟情事,引来保育仕的挞伐。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队小琉球安检所于昨天下2时许,接获当地民众报案称「于小琉球花瓶岩附近海域发现浮潜游客疑似骚扰海龟情形。」并提供拍摄的影片,希望安检人员能够揪出影片中的人。

▲▼潜水客重踩海龟;画面曝光

小琉球安检所人员获报后,立即前往调查,并到附近各旅店比对追查,最后在卫生所前方找到疑似骚扰海龟潜水客,随即将其带回实施笔录讯问,并协请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海洋生物研究所教授,判定影片中海龟品种确认为保育类绿蠵龟。经侦讯后,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函送检方侦办。

第五岸巡队表示,小琉球当地居民对海龟保育意识十分重视,呼吁前来游玩的民众,接触野生动物应把握三不原则「不接触、不干扰、不喂食」,依据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8条规定,不得骚扰、虐待、猎捕、宰杀,违者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6万以上30万以下罚金;因而导致野生动物死亡者,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民众如有发现疑似非法骚扰海洋野生动物情形,可拨打海巡署「118」专线进行检举,以共同守护台湾珍贵的海洋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