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娶等不到礼车新郎遭骂臭头 怒告公司胜诉

徐姓男子在去年4月结婚时等不到礼车,他向礼车公司提告。桥头地院判赔3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徐姓男子在去年4月结婚,他在婚礼前向礼车公司签订契约,租了6辆轿车当礼车,但婚礼当天礼车却迟迟未到。徐男情急之下,只好向亲友借了几部车当临时礼车,徐觉得此事令他的名誉权受损,向礼车公司求偿20万元。桥头地院审理后,判礼车公司赔偿3万元给徐男。

徐男在婚礼前向礼车公司承租5辆BMW、1辆TOYOTA之Alphard黑色厢式商务车,组成车队准备迎娶新娘。但在婚礼当天,却迟迟等不到礼车到来。这令徐男受到女方亲友的指责、不谅解。

徐男主张,此事损害其名誉权,求偿精神慰抚金20万元,并退还订金5000元。但礼车公司负责人陈男则说,与徐男签订的契约是透过婚顾公司转介而来,且去年4月19日婚礼举行日的前两天没有人再确认,婚顾公司当天下午打来催促时,陈男有说要立刻补车。但徐男认为已经耽误吉时,没办法补。陈男对此愿意退还订金,但认为徐男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双方没有共识。

判决书指出,结婚是人生大事,不可儿戏,礼车公司没有依照契约派车,导致徐男的名誉权受损,受到亲友的批评,甚至被认为「办事不力」;礼车公司陈男仅以徐要求的金额过高答辩。考虑两造的学经历、月收入等,法官认为精神慰抚金应以2.5万元为恰当,并退还订金,共3万元。可上诉。

礼车婚礼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