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健康成长的温暖港湾(教育时评)

今年“六一”儿童节孩子们收到一份沉甸甸的大礼包――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实施,当天,教育部发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保障孩子们在校园内的平等权生命健康与自由、人格权隐私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权利营造健康成长的温暖港湾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年来,教育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一些学校未成年人保护中仍存在对保护职责认识不全面、相关制度可操作性不强、保护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此次发布的《规定》,落细落实中央要求和上位法规定,系统整合现有制度,细化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要求,构建起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制度体系

这是一部尊重孩子、呵护心灵的《规定》,为孩子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规定》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保护学生隐私,减少攀比、避免歧视;要求教职工关注可能处于弱势的学生,发现学生有明显的情绪反常、身体损伤等情形,应当及时沟通了解情况;规定学校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等。

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要使命,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重要影响。极个别教职工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不仅侵害学生权益,而且严重损害教师形象,甚至构成违法犯罪。怎么把好“入口关”?《规定》要求建立入职查询制度,“因故意犯罪受到相关刑事处罚的”“因虐待学生等被开除或者解聘的”等四类人员不得被学校聘用;怎样划出师德红线”?《规定》提出六项“禁止性要求”,“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索取、收受财物或者接受宴请、其他利益”等行为成为“高压线”。

《规定》直面社会热点问题,就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规定》明确了学生欺凌的概念,建立起学生欺凌预防机制,规定学生欺凌教育制度和调查评估制度;细化规定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的6类行为。

有了《规定》,还需落细落小落实。这要求学校进一步更新治校办学理念,健全管理制度,更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教育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应急管理等部门都要参与其中,建立起协同机制,全面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各项要求,让孩子们实实在在地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