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大户条款遭求延后 环团批: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台湾再生能源推动联盟理事长高茹萍。(李柏澔摄)

2019年「再生能源发展条例」的修法草案纳人了用电大户条款,但用电大户条款的子法却迟迟无法公布,工总及工商协进会等日前针对此草案表达诸多反对意见,也要求用电大户条款的实施期程延后到2027年,今日(9)日台湾再生能源推动联盟召开记者会,呼吁用电大户应在国家能源转型环境上尽其应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

台湾再生能源推动联盟理事长高茹萍表示,目前全球已有242家企业宣告将加入百分之百绿电行列知名品牌如Apple,Google等,根据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内容,用电大户再生能源义务规划草案中,用电大户为用电契约容量5000MW的对象国内506户5000MW以上的用电大户所使用电力全台售电量的35%。

若依据用电大户条款可以让这506多户总共产生1GW的绿电,1GW的设置量仅能发出12.5亿度电,12.5亿度仅占相当于不到全台0.5%的电力需求,工总及工商协进会却连这一点社会责任都不愿意负担,批「尽情用灰电,吝啬用绿电」。

绿色和平特聘专案主任蔡笃慰指出,以国内电子塑化钢铁水泥4大产业分析,企业若需达成现行草案要求,额外成本最低仅万分之二(0.02%),若工商团体以「成本」为名行「推托」之实,一再要求用电大户条款放宽条件及延后上路,形同将用电造成的社会成本丢给全民买单

绿色公民行动联盟研究员吴澄澄说,近年台商回流投资案增加,台电预估在2021年至2023年间将出现用电高峰,随着民众对环境生态气候议题关注度越来越高,回流的新设厂房若无法负担起应有的发电责任装设绿电,未来势必遭遇民众反弹与批评。

现场环团强调,使用更高比例绿能不但可以提升企业形象,也才能因应世界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