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及其相关责任人因信息披露违规遭通报批评
财中社12月17日电 根据上交所在2024年12月17日发布的公告,永鼎股份(600105)及其相关责任人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通报批评。被处罚的责任人包括时任董事长莫林弟、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莫思铭、时任总经理赵佩杰以及时任财务总监吴春苗。
经查,永鼎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不准确、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具体来说,公司在2015年至2022年间的财务报表中存在多期会计差错,导致总资产和利润总额等数据的调减。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自然人淦贵生提供借款的行为未及时披露,也构成违规。业绩预告方面,实际归母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存在约38.21%的差异,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此次处分决定表明,相关责任人未能履行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且在公司运营中未能勤勉尽责。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及责任人需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24年前三季度,永鼎股份实现收入29.73亿元,归母净利润57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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