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励精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
2024年10月19日,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拟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具体方案如下:
1.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拟发行股票不超过 20,000,000 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 23,000,000 股(含本数,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选择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不超过 3,000,000 股,最终发行数量待确定。
3. 发行定价方式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最终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底价以后续询价或定价结果为准,最终价格综合考虑多因素协商确定。
4. 发行对象为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少于 100 人,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 200 人。
5. 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6. 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新增年产 360 万套汽车转向管柱系统项目和扩建年产 1500 万套底盘系统配套用管项目,超出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前可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
7.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符合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且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不存在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审核或注册的风险,存在发行失败无法上市的风险。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