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6.99%股份
12月2日晚间,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永清环保,300187.SZ)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与成都金辉盛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辉盛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永清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 4512.89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99%)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金辉盛和。 本次协议转让前,永清集团持有公司3.4亿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2.7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永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95亿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5.74%。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来源:澎湃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