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牠」是骂人! 部落格贴文判罚5万

东森新闻记者陈又宁吴宇轩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蓝姓男子和他的客户陈姓男子发生纠纷,在部落格中贴文把「他」通通写成「牠」,陈男愤而提告。法官认为,部落格文章内容都是和猫狗都无关的文字,认定蓝男是故意侮辱陈男,判罚5万元。

民国99年间,蓝男在部落格写着,「今天特地打了一通电话给『牠』的委任律师」、「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等,引起被指涉的陈男不满,愤而提告。新北市地院判定,「牠」并非电脑选字第一选项(注音输入「ㄊㄚ」后),内文也与猫狗等动物无关,因此民国101年11月间判定蓝男故意侮辱陈男,判决拘役15天。

之后,陈男又再度求偿50万元,最终民事庭审理后,判决蓝男要赔5万元,且必须登报道歉、删除侮辱文字。其实两人因有业务往来而产生纠纷,随后蓝男就在部落格抒发心情,但「牠」是专指动物代名词,因此吃上官司,网友回应表示,难道是新的文字狱

不过,因网路谩骂而挨告,也不是头一遭了。例如一名邱姓男子不满游戏论坛发言,而怒骂网友「脑残、手残」,连续7次痛骂「衣冠禽兽」等不堪字眼,最后被法官判缓刑2年。看来别以为网路是虚拟世界,就能躲在背后骂人,一不小心言词不当,就容易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