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工安意外 桃捷外包工程钢板坠落砸死包商 1工人重伤

桃捷桥梁外包工程工安意外,钢板坠落砸死包商、工人腹部受伤。(读者提供/刘秀芬台南传真)

桃捷桥梁外包工程工安意外,钢板坠落砸死包商、工人腹部受伤。(读者提供/刘秀芬台南传真)

桃捷桥梁外包工程工安意外,钢板坠落砸死包商、工人腹部受伤。(读者提供/刘秀芬台南传真)

桃捷桥梁外包工程工安意外,钢板坠落砸死包商、工人腹部受伤。(读者提供/刘秀芬台南传真)

台南市盐水区一处工地9日上午传出工安意外,一块重达1.8公吨大型钢板自超过3公尺高处坠落,造成陈姓包商当场死亡、陈姓劳工遭钢板削破右腹,送医抢救,职安署南区职安中心接获通报后,立即派员进行灾害原因了解,并要求工地停止施作,同时启动职业灾害劳工个案主动服务机制。

据了解,不幸死亡的47岁陈姓雇主是盐水人,承揽「桃园捷运绿线工程」桥梁钢构工程,于盐水区竹林里蜈蜞坑租用空地作为「钢构假组立」场域。

9日上午10时左右,工地正进行帽梁假组立时,疑因钢制连接板仅用2支螺栓固定,强度不足,导致螺栓断裂,长840公分、宽182公分、厚4.5公分,重达1.8公吨的钢制连接板突然自高约3.23公尺处掉落,当场撞击下方之陈姓雇主及陈姓劳工。

台南市消防局上午10点06分获报,盐水区一处工地有2人受伤,随即派学甲消防分队等3车6人前往救援,救援人员到场时,发现陈姓雇主脸部受伤,已无呼吸心跳,送柳营奇美医院后死亡;陈姓劳工右腹受伤,脏器外露,送往柳营奇美医院救治缝合,送加护病房观察。

台南市劳工局表示,职灾发生初判原因为雇主进行钢构组配作业前,未拟订作业计划,以防止构材及其组配件飞落或倒塌,以及未指派钢构组配作业主管于作业现场监督劳工作业等,如调查属实,可依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第6条第1项第5款、第43条规定裁处3至30万元罚锾。

职安署南区职安中心已要求工地停止施作,并不得移动灾害现场,将查明相关事业单位责任,并待现场改善后才能得复工。台南市劳工局也针对职灾个案家属启动职业灾害劳工个案主动服务机制,办理职灾个案慰问并提供相关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