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女师遭网男虫下药 昏迷前求「拜托戴套怕得病」遭性侵
幼教女师遭网男虫下药,昏迷前求「拜托戴套怕得病」仍惨遭性侵。(中时资料库)
一名从事网拍工作的潘姓男子,在网路上认识女幼教师后,多次邀约女方到家中遭到拒绝,在潘男死缠烂打邀请下,还祭出一哭二闹三上吊手段,才勉强答应前往,未料潘男竟在水中加四级毒品佐沛眠,导致跟着潘进入家中,女方喝完后突然全身瘫软昏睡惨遭性侵,经女方提告后,潘男遭刑事部分,士林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须赔偿100万精神抚慰金,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女方在网路上认识潘男,之后在通讯软体LINE上聊天及出门见面几次,案发前潘男曾多次邀约女方到家中过夜,但女方因不想进展太快而多次拒绝。
但潘男却使出情绪勒索的方式,女方勉强答应去住处聊天,当天女方喝了1 杯透明玻璃杯装的梅酒,事后潘男又拿出一杯雾雾的开水,当下惊觉有异,要求对方换水,但潘男却换了一个红色杯子装,女方不疑有他,才喝一口后,却感觉全身无力开始意识模糊,接着就被潘男抱到床上性侵,她在当下还有喊着拒绝,甚至以余力苦苦哀求对方,担心会染病要戴套,最后因全身无力只能任凭对方摆布。
女方事后认为自己遭遭到下药,于是前往医院采尿,果然在尿液及血液中均鉴验出佐沛眠(Zolpidem)之成分,并向警方提告。
但潘男却辩称,女方身上并无任何伤痕,可见她并无反抗,且离开家中时,行为与意识均甚清楚,在电梯内与双方还有谈话,彼此微笑,一同牵手走到停车位,并未显露恐惧表情,或有步伐不稳摇晃等异常情况,返家后还传讯息给他表示到家,显见女方在被告家中时并未因服用药物而导致昏迷。
但法官勘验监视器后,发现女方离开男潘男住处时在电梯内虽可独立站立,但面无表情、身体偶有晃动,离开电梯时,亦由潘男主动握住女方右手,带领女方走出住处。
法官认为,双方本为网路结识之朋友,于案发前仅见面3次,尚未发展至有性关系之阶段,两人过去也未曾有服用佐沛眠就医纪录,潘男借由邀约女方至其 家中之机会,提供含有佐沛眠药物成分之酒类及水等让女方饮用,令女方因药物反应而陷入无力抗拒之状态后性侵,伤害其身体、自由、贞操人格权,显然造成原告受有精神上之巨大痛苦,因此重判8年有期徒刑,并判赔100万元抚慰金,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