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北海上车后被导游要求每人再交200元?律师:或涉嫌违法
央广网北海12月20日消息(记者梁瑜琳 见习记者文鑫豪)12月19日,网络上流传的一段“游客在北海旅游被导游要求每人再交200元否则就散团”的视频引发关注。记者从北海市文化旅游部门了解到,目前北海市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调查中,有结果会第一时间公布。
据网传视频显示,在一辆大巴车内,一名男子拿着话筒说“散团散团,走不了,实在走不了”。12月20日,记者采访了该视频的发布者,发布者称其从重庆到北海旅游,在北海旅游大巴等待导游时,视频中男子上车自称是旅游公司派来的导游,一上车便让每人交费200元才能启程游玩。由于此前旅游团已经与重庆旅游公司签订合同,并交付费用,车上众人拒绝再付200元。于是,便有了视频中的一幕。
据发布者介绍,最终,经游客与重庆旅游公司沟通后,该公司委派另一名导游接替旅游团在北海的旅游服务。
导游是跟团游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遭遇“黑导游”的情况屡见不鲜,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收取额外费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遇到类似事件,该如何处理?记者就此采访了广西理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韦束。
韦束告诉记者,如果旅游过程中遇到导游索要额外费用的情况,旅游者可拒绝支付该费用,若出现基于自身人身安全考虑不好拒绝支付额外费用的情况,则旅游者应保存好旅游合同、支付凭证、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材料,过后第一时间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导游向旅游者索要额外费用的行为其实就是变相向旅游者索要小费,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该规定提到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韦束说,同时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游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按照其职责权限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的有关情况告知旅游者。
韦束建议,游客外出旅游时应增强防范意识,积极了解旅游产品价格,远离“黑导游”,拒乘“黑车”,切勿相信“零元游”等不合理低价游,以防落入“黑导游”精心设计的骗局。此外,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也要科学理性消费,消费时注意留存票据,一旦发生被强迫交易的情形时,及时向文旅、市场监督管理或者公安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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