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览车翻覆酿重大死伤 监理所稽查业者「未做这件事」

游览车翻覆酿重大死伤,新竹区监理所稽查忠原公司查出违规事项。(本报资料照片)

桃园市八德区环保志工出游宜兰游览车翻覆造成1死38伤,公路局新竹区监理所今天到游览车所属公司忠原交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查核,查出该公司对于肇事的郭姓驾驶人,并未实施出车前教育训练,将依违反《公路法》第77条及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19条未善尽管理责任之规定,制单举发最高金额新台币9万元,并吊扣事故车辆牌照3个月。

新竹区监理所指出,对于发生此次不幸重大交通事故,该公司无法规避未善尽管理驾驶人之责,另目前警方刻正依法调查厘清责任归属,该郭姓驾驶人若遭依法开单,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1条第1项第4款规定吊销其驾驶执照,且3年内不得再考领。

未来新竹区监理所将依警方判定肇事责任,调整该公司游览车评鉴等第为不列等,11月每周实地至业者营业处所查核,并依《公路法》第47条要求公司1周内完成全数驾驶人山区道路驾驶训练课程,若公司未完成,最重可撤销运输业营业执照。另后续再视改善成效逐步调整为每月实地查核。新竹区监理所也将配合国家运输安全调查委员会进行事故调查相关作业,如发现忠原公司其他违失,将依规定再进行处罚。

新竹区监理所指出,已对该公司肇事车辆之其他同型式5辆车要求公司停止出车,于完成检修作业及召回临检后始得继续出车营运;其中4辆已完成检验,仅1辆车维修中,待维修完成后办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