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业者私设礼仪厅恐引发乱象 彰县议员吁订法规范
彰化县议员周春绫表示,民众需要一个追思的场合,但需是合法的,县府应建立明确的规范,让业者有遵循依据。(翻摄彰化县议会直播网站/叶静美彰化传真)
彰化县议员庄升汉(左)建议县府在礼仪厅需求大增前,应尽早制定相关规范,方便管理。(翻摄彰化县议会直播网站/叶静美彰化传真)
彰化县政府择定芳苑乡草湖南段228-2地号土地进行火化场开发引发关注,而对于民众也有需求的礼仪厅,除乡镇市公所争取设置外,也有不少殡葬业者私设礼仪厅,彰化县议员庄升汉、周君绫在今(1)日的议会质询建言县府应建立明确的规范,让业者有遵循依据,民政处表示,将逐一清查现有礼仪厅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如有违反规定,将进行裁罚。
多位县议员都曾在县政总质询中关注火化场开发案,县议员庄升汉及周春绫等人认为未来死大于生是趋势,县府应尽力完成,但要让地方的反弹最少,除了火化场,民众亦对礼仪厅有需求,不少殡葬业者在殡仪馆附近私设礼仪厅,因有专人负责点香、早晚拜饭,还有独立的空间,提供家属休憩,让不少家属宁愿多花钱,但其合法性与管理规范引起关注。
庄升汉表示,民众对礼仪空间的需求的确存在,有殡葬业者看准家属需求,就在殡仪馆附近以铁皮搭建出礼仪厅,租赁给家属使用,他建议县府在需求大增前,应尽早制定相关规范,方便管理,也避免未来面临类似庙宇违规后难以拆除的情况。
周春绫也说,民众需要一个追思的场合,但需是合法的,县府也应善尽管理之责,她举和美地区为例表示,接获民众陈情有民间业者在「农牧用地」上,以铁皮辟建「大型违章物」充当礼仪厅,认为可能引发多重公害,要求县府协助公所或业者,在合法的用地上,设置符合相关建管、用地、营运规定的设施,让逝者有尊严,不合规定者,能加强辅导或退场。
民政处代理处长曾金来表示,有些生命会馆设在殡仪馆外面,有些是属于私人筹设的,在殡葬管理条例中,不管是公家单位去设或者是私人去设的,都是要合法申请,包括要合法建筑、合法可以设立礼仪厅或殡仪馆的土地,将逐一清查现有礼仪厅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如有违反规定,县府将依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必要之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