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教练沉14分钟离奇溺毙!家属悲恸返现场招魂 提9疑点要真相
▲家属重返现场招魂,质疑明明有最靠近案发⽔道监视器(红圈),但却没有事发当天的录影内容。(图/家属提供)
记者翁伊森、刘人豪/嘉义报导
嘉义县一名62岁蔡姓游泳教练,1日前往嘉义市国民运动中心游泳,被泳客发现沉潜14分钟,通报救⽣员后擡出泳池急救,送医不治。家属提出9疑点,认为过了14分钟才被泳客发现,亦未启⽤现场AED施救,错过急救的黄⾦时期,事发后回现场招魂,发现有监视器却没有当天录影内容,批评游泳场馆管理明显不当,除了希望检调能查明真相外,也会对业者以及救生员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家属指出,调阅监视器得知,蔡男游泳沉潜时间长达14分钟才被泳客发现,游泳场馆管理明显不当,且救⽣器材以及AED均未在当时作动,该场馆救⽣设备明显有瑕疵未维护、未进⾏⼈员使⽤之训练,并提出9事件疑点希望检调能查明真相外。
▲家属事发隔天⾄泳池招魂时拍摄,⾼脚椅⽣锈且弃置⾨后,推断久未使⽤,浮⽔担架、救⽣浮具、AED均未在第⼀时间作动。(图/家属提供,下同)
家属表示,现场救⽣⾼脚椅已老旧瑕疵许久未⽤,浮⽔担架、救⽣浮具、AED均未在第⼀时间作动;招魂当天发现泳池有更靠近案发⽔道监视器,但事发当天却没有该监视器的的录影内容;业者称有2名救⽣员,但事发时监视器画⾯只能看到⼀位救⽣员在滑⼿机,却不见另⼀位救⽣员;另依照场馆的业者叙述,现场应有3⼈以上救⽣员。
家属认为,事发当时游泳池仅有约13到15名泳客,不过业者却表⽰泳客多⽽未能注意、有救⽣死⾓,救⽣员交班等;案发隔天家属⾄嘉义国⺠健康中⼼泳池查看,发现当时段竟无任何救⽣员执勤;事发后场馆未确认「是否有设备缺失」仍坚持营运,让不知情的泳客在不安全的场域活动;向业者索取监视器画面,不过业者说成为案件证据⽽不愿提供,不过却看到疑似有媒体拿到相关画面;在Google评论中,场馆负评重重,明显管理不当。
蔡男儿子接受《ETtoday新闻云》电访指出,父亲沉潜14分钟,从监视器画⾯只看到救⽣员在滑⼿机,是泳客发现不对劲后,才通知救生员将父亲擡出泳池,且没有畅通呼吸道就进行心肺复苏,而且也没有立即用AED,实务上如果遇到紧急状况,将溺⽔者的⾝体擦干,就可以进行AED,但救生员急救时却没有使用,反而是消防员到场才使用AED。
蔡男儿子说,事发隔天有回到事发现场查看,但现场有泳客在游泳,却没有看到救生员,没想到待了30分钟左右,有警察到现场,并把他们列为滋事份子,不让他们进入泳池,且业者从事发到现在避不见面,招魂跟相验都没有到场。
▲嘉义市国民运动中心。(图/翻摄Google Maps)
蔡男儿子表示,父亲每年都有健康检查,没有慢性病,也没有身体上的状况,事发当时父亲有异状,救生员应该要有警觉,没想到过了14分钟都没察觉到,认为救生员责任最大,至于设备跟业者管理部粉,仍待检警侦查,希望能够查明真相,也会对业者跟救生员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嘉义地检署指出,2日接获嘉义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传真报验书,随即由检察官率同法医师、书记官到场实施相验,并安排4日下午3时许,由法务部法医研究所指派之法医师实施解剖确认死因,解剖初步发现有溺水表现,确切死因,尚待病理切片及检体检验报告,综合判断。有关死者家属所质疑游泳池之救生设备及救生员平日训练、案发时处置过程等节,由承办检察官列入案件之调查范围。
教育处说明,1日晚间获知国民运动中心有泳客溺水,立即联系营运厂商回报现场状况并持续掌握情资。2日派员至现场会勘了解,责成厂商依投保之公共意外责任险办理出险事宜及慰问家属,并要求厂商依委托营运管理契约之规定,于12月3日检送报告至府。5日家属提出陈情书,将配合检调侦查结果,厘清各项疑点之责任归属,依契约规定要求厂商限期改善或再核处缺失性违约金等相关行政裁处,并列入年度评鉴及未来议约之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