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万人申请疫苗受害救济 监委促加速审查
新冠疫苗接种不良反应案件,全台逾2万多人提出救济申请。(本报资料照片)
新冠疫苗接种不良反应案件审查速度慢,全台逾2万多人提出疫苗受害救济申请,国民党团曾预估,按照目前审查的速度,恐怕要审34年才会审完。而监察院昨「疫苗整备及采购政策」调查报告则认为申请门槛低,致相对审理所需行政负担较重,但也建议疾管署允应加速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查进度,使受害民众迅速获得合理补偿。
监察委员林郁容、王丽珍、苏丽琼、萧自佑所调查的疫苗采购与整备案,调查结果22日在监察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通过,报告指出卫福部应对于疫苗的整备与采购决策作业程序未臻周妥、相关法令欠完备,及资讯揭露不足等4点进行检讨改善。
调查意见提及,我国与国际间疫苗受害救济的审查制度相较,民众申请时无须付费及负举证责任,且由中央协助资料搜集,申请门槛较低,相对审理所需行政负担较重,但新冠疫苗多采用紧急授权方式上市,在安全性及有效性存有风险,民众于接种疫苗后发生不良反应,因有时序上关联,难免怀疑与接种疫苗有关。
调查报告表示,疾管署允应加速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查进度,厘清个案伤病或死亡与施打疫苗关联性,使受害民众迅速获合理补偿,维持对接种疫苗的信心,以利防疫政策的推动。
报告指出,指挥中心依据ACIP专家会议结论,依职业、年龄、疾病等风险别排定优先顺序,但公布的相关会议记录,对疫苗接种政策的讨论,仅记录讨论后决议,民众难以了解接种顺序考量,引发疑虑,应予检讨以作为未来疫苗接种政策参考,同时也对部分县市对预约接种疫苗方式及场地动线规画不周,建议通盘检讨,以避免发生非高风险者未依接种顺位提早接种疫苗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