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大㵢條款?外館採購逾30萬元 須部長核定
驻美代表俞大㵢日前遭指控浮报帐目、滥花公帑八百万元购买奢华家具等。 联合报资料照片 记者张文馨╱摄影
驻美代表俞大㵢日前遭指控浮报帐目、滥花公帑八百万元购买奢华家具等。为防未来再有争议,外交部拟订「驻外馆处杂项设备购置费支用原则」,订出八原则,明订外馆采购单价新台币卅万元以上,须由外交部长核定。外交部昨表示,已在七月三日通报各驻外馆处,即刻生效。
俞大㵢遭爆料涉浮报帐目,引发争议。据了解,俞大㵢案爆发前,外交部长林佳龙初上任就有意整顿外馆采购和经费核销状况,并指示部内完备采购规范,盼杜绝公费使用争议。
外交部为此订出外馆采购规范八原则,明订「杂项设备购置费」为新购或汰换驻外馆处馆舍或职务宿舍所需使用年限逾二年,且单价超过一万元的杂项设备;另外,驻外馆处的设备购置需求须事先检附三家厂商报价单以公文报外交部核处。
规范中并规定,未来设备采购预算单价十万元以下,得由外交部秘书处裁决判行;单价十万元以上至卅万元以下,由外交部长、次长或主任秘书核定;单价卅万元以上,或采购全案金额一百万元以上者,经会主管地域司意见后,由外交部长或授权主管区域的次长核定。